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60号)的要求,要在省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初评的基础上对60个侯选对象进行复评,现将材料发送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员:请按照复评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组织相应人次的党务工作者、师生党员参与投票。
二、评选原则:按照“五个好”及“机制制度健全、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党建特色鲜明、条件保障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等要求,根据示范点申报的文字材料,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并兼顾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不同类型和校际间的相对平衡。
三、评选数量:从60个示范点候选对象中评选出33个示范点建议名单。原则上公办本科20个、公办高职高专10个、民办高校3个。
四、其他事项:请根据要求填写省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复评选票(附件2)和复评选票汇总表(附件3),于4月21日17:00前报送至校创先办(行政楼219),电子稿发送至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联 系 人:章 琳 邮箱:cxzy@zafu.edu.cn
附件:1.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名额分配表
2.省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复评选票
3.省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复评选票汇总表
4.参加省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复评的参评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