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08号)和《关于做好2010—2012年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 109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对象是二级党组织及以下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先推荐获省教育系统“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注意推荐窗口和服务岗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曾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曾被授予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也尽可能减少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创先争优活动重点突出、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党员群众参与热情高;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创先争优,凝聚力、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保障充分到位,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学习氛围好,学习效果明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创先争优的满意度高、对党员认可度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所公认;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带动身边群众创先争优,受到党员群众的赞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注重党建工作创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工作成效明显。
三、工作要求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把推荐工作抓紧抓好。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充分挖掘,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广泛认可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出来。要把推选工作与深入推进“学科建设年”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推选工作与学校今年“七一”前夕的创先争优活动评比表彰结合起来,通过推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献礼。
四、申报与推荐
1.申报名额: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可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表格填写:填写《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表》(附件1)、《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申报表》(附件2)和《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附件3),于4月21日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219,电子稿发送至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3.评议推荐:
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材料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根据专家意见和上级名额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联 系 人:章琳
邮 箱:cxzy@z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