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林大党〔2011〕109号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基本标准》、 《高等教育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浙江林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22 —23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贯彻落实《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把我校建设成为
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而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浙江农林大学校长工作报告》;
2、审议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2011—2015年)
3、审议《浙江农林大学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浙江农林大学工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校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6、审议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7、选举产生学校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大会的筹备及注意事项
为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成立本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学校工会、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部门要把召开本次“双代会”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第八届一次教职工暨第十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及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