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同时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三届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工会在册会员),经分工会推荐参加比赛,原则上每个分工会需推荐2~3名选手参赛。
二、参赛曲目要求:
参赛曲目形式不限,美声、通俗、流行等均可。伴奏自备,初赛前一天交调音室工作人员试音。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2012年4月20日(周五)晚上6:30时,东湖校区活动中心二楼演艺吧。
决赛:比赛方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顺序:
预赛顺序以各选手的姓氏笔画为序;预赛结束当天进行决赛顺序抽签。比赛时按顺序叫号,请选手准时到场,过号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比方法:
组织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确定评分办法。预赛按得分高低评出15名选手入围决赛;决赛按得分高低评选出“十佳歌手”。
六、报名时间:
各参赛选手以分工会、直属小组为单位组织报名,于4月13日前将名单、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校青工委王守先(邮箱55390864@qq.com),逾期不候。
工会
2011年4月5日